2010年3月8日

和自己做朋友



 我其實一直不是很懂關於分手後還能做朋友這件事情。

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小氣、沒有風度,為什麼分手後不能繼續當朋友,是阿為什麼?我倒也要反問你,為什麼在失戀過後,還是想繼續當個最熟悉陌生人的朋友?

 其實你還是不甘心,想回到最初吧。

 我是一直和舊情人保持著良好的關係的,但我是在完全都不在意了,沒有情緒了後,才選擇和舊情人繼續當朋友的。

 可能是酒精發酵的關係,我劈頭就問妮可:「你怎麼會跟妳男友分手阿?」「因為他劈腿」,她以幾近不帶任何情緒的口吻回答我。我好奇她為何能如此冷靜,便繼續追問下去,「那你們還有聯絡嗎?」

 「沒有刻意聯絡,但就算哪天遇到了我也不會因此感到慌張,因為我已經不在意了,知道背叛的當下雖然非常痛苦,但到了後期我發現我們的感情已經產生變異,所以他才會發生質變。」

 「所以你現在看到他也不會有任何反應了?」
 「對阿,因為我已經不愛他了,所以無所謂了。」

  到底為什麼還想跟舊情人當朋友呢?
  到底舊情人也想繼續和你當朋友嗎?

 或許你只是想讓對方知道,我想做的永遠不只是朋友,你只是想還想有那麼一點點自私的佔有。

 也或許該試著先和自己做朋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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