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23日

戀愛的感覺



李維維在2月號的GQ被問起最近的感情生活,她說她最近和一個小她8歲的「男孩」交往,而她的朋友們對此都感到不可思議,急忙忙的為李維維貼標籤、下結論,說她只是在享受「戀愛的感覺」,因為她已逾適婚年齡好幾年。

對於這種「戀愛的感覺」,其實我一直摸不著頭緒,也找不到答案。在茫茫人海中,有時候總以為自己好像遇見了「對的人」,於是便發了狂、頭也不回的栽了進去,然後一個月後「大夢初醒」,開始覺得自己傻得可以,告訴下次自己不再犯的同時,卻又同時陷入另一個相同的輪迴,渾然不知。

而究竟我們能稱這種「近乎錯覺的迷戀」為戀愛的感覺嗎?我是真的喜歡他,亦或者根本只是餓太久,所以機會到了便不願意放?這種行為已經有點像是激進份子,深陷在自我理想的烏托邦裡而無法自拔,但好在激進份子通常來的快、去得也快,但就是笨了點,總是學不到教訓。

好友J遇見了一個不給承諾的男人,他們傳肉麻簡訊、他們在街上擁吻、甚至,他們開始制約彼此生活,但其實他們只認識三天。

對J這樣一個外表人人稱羨的女人來說,外人一定覺得她經驗是豐富的,但不知道為什麼,每次她的感情總是在「莫名狀態」開始,也在「不明狀態」結束。這次也不例外,因為她與男人的進展實在太過迅速、太像情侶,導致她又以為自己發現戀愛的感覺,希望男人能給她承諾,「我們是情侶」的承諾。

正因為太莫名,所以男人不願意給她所想要的,於是她又開始獨自哭哭啼啼、哭哭啼啼、哭哭啼啼。然後又過了一個月,當我問起J最近的生活,發現她還是跟這個不給承諾的男人交往時,我了解J已成長,不再是那個只活在自己世界的笨蛋。

雖然她與他彼此都沒有把話說破,但或許這種沒有拘束力的關係,就像沒有結婚證書的夫妻一樣,因為沒有制式的義務,所以更能活的自在,更能單純的享受「戀愛的感覺」。

所以我現在常看見J的笑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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