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是邪惡的,因為她在被人玩弄於股掌間之時,也同時玩弄了另一個人。
她其實與玩物認識的比較早,一開始,她對玩物其實沒甚麼感覺,只覺得他長得比凡人稍微俊俏一點罷了,而且她自視甚高,所以一直以來,她只把玩物定位為比寵物犬還要在「高級」一點的寵物,無聊時把他拿出來玩一玩,等到有新歡後,就把他丟在一旁,不管他了。在她的世界中,他與寵物犬的差別只在於一個需要餵食,一個不用,因為她懶得費心照顧,所以他比較「高級」一點。
之後她認識了另一個人,那個人也把她當玩物。他對她予取予求、對她需索無度,而她不知道為了甚麼,竟也樂在其中,因為對她而言,這個人的出現,似乎給了她一些從未有過的感受,一種被玩的感受、一種變態的感受。
她以為她可以跟他這樣繼續玩下去,因為她自認她玩得起,但在這場愛情競技中,她輸了,原因是,她愛上他了。噢不!更準確的說,應該是「她愛的比他愛的多」。
於是她又開始回去找玩物了,而她的一切,其實玩物都看在眼裡。
她是故意對玩物釋放出她正在「被玩」的訊息的,她不是沒有想過玩物心中可能產生的不悅,但管他的,反正她本來就在跟他玩,對於高級寵物,她可是沒有那個必要去顧慮他的感受的。
每當她被玩累,她便會去找玩物。而在她主導的遊戲中,她不主動與他訴說近況,反而是由他主動詢問,她這樣做的原因是,這樣才「好玩」,才有玩弄於股掌間的「優越感」。而這股要不得的優越感,也已不知抹煞多少愛情,扼殺多少幸福。
在這種近乎於主僕之爭的遊戲中,其最重要的教戰守則便是,「誰愛的多誰就輸了」。她輸了,因為她愛的比那個人多,而在她輸的與此同時,她也贏了,因為她還有個更愛她的玩物。
一直到現在,她與玩物之間的關係還是沒有結束,他知道她最後還是會放棄他,而她也知道,不管怎麼樣他還是會等著她。所以說,她是邪惡的,因為她在被人玩弄股掌之時,也同時玩弄了另一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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