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我要先給點閱進這篇文章的你一個鼓勵,因為你沒有被這個疑似政論的標題給嚇唬住,依然勇者無懼的想挑戰自己人生的極限在哪裡,好了,接下來我就要開始進入到正文的部分。
曾在前陣子訪台,並在06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紐約時報專欄作家-湯瑪斯.佛里曼(Thomas L. Friedman),對於現今大眾的環保意識曾批評到(相信很多人看到這裡已經把視窗關掉了):「目前社會對於綠色環保所做出的努力,充其量只是自娛娛人的綠色party罷了」,他的意思是,「環保」這個舉動,對於人們只是降低自己浪費的「罪惡感」及追求流行的「時尚」而已,目前人們這些行為對於保護地球來說,其實沒有多大的直接作用。
我不全然贊同他的說法,雖然這席話確實有它的道理,但實質上卻有失公平,因為對於平凡的我們而言,我們的確只能盡我們最大的努力,從生活的小細節開始做起,並將綠色環保意識感染給周圍的每一個人,例如「自備購物袋,少拿塑膠袋」,至於宏觀且全面的方法,就交給政府和科學家來處理吧。
昨天的聚會中,好友薇薇安突然拿出了他的環保購物袋,並驕傲的說「我這是跟你看齊的喔!」(聰明人不難發現其實我只是轉個彎來稱讚自己)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能不拿塑膠袋,就盡量不拿塑膠袋,我總覺得拿了一個塑膠袋,就只用它一次(事實上許多塑膠袋也只耐用一次),是非常浪費的事情,而且在家中擺在哪永遠都不對勁,到最後可憐塑膠袋的人生,也就只有被丟到垃圾桶一途了。
雖然大家都已經知道塑膠袋的對於地球的毀滅性是甚麼,但我還是要再次重申一次,「它是永遠都不能被分解的阿!」。許多人總以「太重、太麻煩」為由,拒絕攜帶購物袋,繼續活在他罪惡的深淵裡,但請問罪人們,一個尼龍製購物袋是會有多重?且丟到你包包這個舉動到底是會有多麻煩!?告訴你罪人們,自備購物袋根本一點也不麻煩,而且還非常方便,甚至還能讓你成為時尚的icon,吸引眾人的目光。
在現在這個晝夜溫差大的時節,出門在外手中拿著一件外套始終覺得哪裡不對(而且手還會覺得好熱),這時候你只要拿出你那小巧的購物袋,把外套放到裡面,等到冷的時候再穿上,而拿著裝著衣物的購物袋走在路上,總比你懸掛在手臂上要方便多了,甚至還會吸引路人的眼光(我指的是美麗的購物袋,如果你硬要拿紅白袋裝著你的大衣的話我也是沒轍,雖然這樣還是會引起眾人的目光,異樣的眼光),且出門在外,你總是沒把握下班後老闆會不會給你一條真的「白蘿蔔」慰勞你整天的辛苦,亦或是你去水果行買了「榴槤」,但袋子卻在榴槤它死亡前的最後一搏給刺破(哪裡能找到這麼血氣方剛的水果?),而你卻活生生還得「徒手」拿著蘿蔔或榴槤坐捷運回家,講到這邊你是不是已經開始頭皮發麻,為了不想登上報紙「今日我最怪」的版面而迫不及待的準備一個購物袋在身上,以應付不時之需了呢?
如果看到這邊,你的劣根性依然如此頑強,耳朵仍然如此堅硬的話,那我就要搬出我今日「購物袋好方便」論述中的最後一個殺手鐧了,那就是自備購物袋能讓你「情場無往不利」!
試想著,今天你與一個曖昧的對象出去,在結帳的瞬間你突然帥氣的從手中亮出你的購物袋,並得意的對店員說著「不用袋子,裝在這裡就好了」,這可是會當場讓另一伴對你加分加分再加分,對你另眼相看,以後結婚典禮在幻燈投影的第一頁便可以寫著「我們的緣分是從這只購物袋開始的」。
講到這邊我要老實說,我已經沒有再誇張的例子來影響你加入我自備購物袋的行列了,最後就讓我們舉著手中的酒杯(裡面裝著小麥草汁),一起以地球之名,dress code是購物袋,開始我們的綠色party,let’s party time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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